2021年异地就医报销新政策(全文了解)
医疗保险异地报销问题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很多年轻人都是在外务工,后续回到老家后,不知道医保是否可以异地就医,下面是关于2019年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可以简单了解一下。
入院登记服务管理
在参合患者跨省就医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本院业务流程及时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转诊患者应经过门诊接诊,由医生根据病情为符合入院指证的患者开具入院证明。
患者接到入院通知后持入院证明到指定窗口办理入院登记,主动告知转诊身份,并出示跨省就医转诊单、身份证、农合卡(证)等材料。携带材料不全的应告知患者带齐全部资料后方可享受跨省联网结报待遇。
住院登记时,医务人员核实转诊单、身份证、农合卡(证)与入院证明是否一致并留存转诊单。必要时,可通过国家平台调用新农合信息系统参合信息库进行核实,以防冒名顶替。
(一)如身份属实,在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里将其标志为“跨省就医新农合患者”身份,并调用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转诊信息,将其转诊状态转变为住院状态。
(二)如对患者身份有疑问,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取得联系,参合地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核实,并明确告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对该患者提供即时结报服务。
患者办完入院手续后,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更改患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参合信息。如确有更改的必要,由患者与参合地联系,并取得参合地书面同意后,定点医疗机构方可更改。
在参合患者入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适当降低参合患者住院预交金;相关科室须向参合患者告知联网结报相关政策、参合患者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等。
住院医疗服务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院业务流程向跨省就医新农合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临床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抗生素临床使用指导原则》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规定。
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新农合等政策以及跨省就医联网结报相关协议,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
出院结报窗口服务
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办理出院结报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参合患者的住院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参合患者身份审核,审查是否属借证或冒名顶替;
(二)检查农合卡(证)、身份证、转诊单是否齐全、规范;
(三)用药、检查、收费、诊疗是否合理,出院带药是否规范;
(四)医疗费用审核标准参照就医地新农合(或医保)药品目录、医保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目录及医保及物价收费政策;
(五)其它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协议规定事项。
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完毕后,应及时办理参合患者住院费用补偿手续。
(一)根据与患者参合所在地区新农合管理部门签订的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协议要求和跨省就医结报政策,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调用跨省就医结报结算程序,分解结算患者自付金额以及新农合基金补偿金额。
(二)患者需支付自付金额,新农合基金补偿金额由医疗机构垫付。
办理结报定点医疗机构须留存联网结报相关资料,并给患者相应的资料。
(一)医疗机构留存材料包括:参合患者转诊单、出院结算收据、《XX医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结报住院费用结算单》。
(二)医疗机构按照单位规定给患者提供出院可携带的材料以及跨省就医费用结算单;如患者需要,可为其提供出院结算收据复印件。
由于网络等客观原因难以完成联网结报的患者,需告知其延后办理结报手续;或出具书面文件—《跨省就医转诊患者出院未享受即时结报服务说明》,说明未办理联网结报原因,使其回到参合地报销时,能够享受联网结报等同的补偿待遇。
参合患者因参加商业保险或享受民政医疗救助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住院收据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但不负责盖章。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转诊程序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提供跨省就医结报服务。
总体来说,异地就医报销比较复杂,并且不同地区的报销程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各位在进行医疗报销的时候,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电话或者直接到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