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前段时间家里亲属发生交通事故,因和肇事方无法达成一致,我们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在诉讼告知书中有一条让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规定,想咨询一下:我起诉对方都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答复:根据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当事人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2、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的决定。对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当事人责任的证人证言及有关物证等。
3、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法医鉴定结论。
4、提供医疗费单据、交通住宿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5、提供误工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包括因事故收入减少的证明、误工天数和误工费数额等。
6、残疾者应提供伤残评定结论,需要配备残疾用具的应出具医院证明。
7、如有人员死亡,则需要提供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该被抚养人是否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证明材料。
8、提供财物直接损失,如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建筑等的修复或折价费用等证明材料。业务往来中拿回扣会构成受贿吗 刘小姐来电咨询:自己是一家公司的采购人员,在公司业务往来中,有时候对方公司为了做业务会主动给我一笔业务返利,我收受后,如果不上交,是否会构成受贿罪? 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答复:所谓的业务返利实际上就是回扣,刘小姐不上交回扣的行为,如果所在的公司是国有公司、企业,或刘小姐的身份是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则将可能构成受贿罪。而如果不是上述身份,刘小姐将可能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至于是否真正犯罪,还要看刘小姐行为的其他情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两个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由此可知,刘小姐收受回扣不上交的行为,不论刘小姐身份如何,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贿罪或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就将触犯法律,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