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肠胃炎属于重大疾病吗?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怎么看?
急性肠胃炎是重大疾病吗?这是很多网友的问题,当急性肠胃炎和生产撞到一起后,住院期间所花的费用是分开报销的吗?
我老婆参加了新农合。5月1日由于急性肠胃炎住院(市人民医院),当时医院决定先进行剖宫产(5月3日预产期),后治疗肠胃炎。剖宫产后大人和小孩都进了重症监护室,七天后母子二人全部治愈出院,出院时医院把剖宫产和治疗肠胃炎所产生的费用放在一张发票上,现在我们拿着发票(还有其它报销资料)到安庆市太湖县新农合报销,告知只能按900元报销(顺产500,剖宫产900的标准),请问为什么?还有治疗肠胃炎的4万元为什么不给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怎么看?
按照新农合和医保有关政策规定:
一、住院分娩住院
1、平产和手术产每例均为500元。
2、分娩合并症、并发症(仅指下列病种:有输血治疗的产科大出血、妊娠合并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脑血管意外,妊娠并发重度子痫、急性脏器衰竭、凝血功能障碍、羊水栓塞)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二、新生儿住院
1、筹资时已参合的新生儿住院按正常住院补偿,并享受大病保险补偿。
2、筹资时未随父母一起参合且参合年度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可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待遇,但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并且急性肠胃炎不属于重症疾病,因此即使购买了重疾保险仍然不可报销,所以此次医疗保险报销针对处理了生育问题。而肠胃炎作为此次并发症住院是按照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不再享受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