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大病有哪些?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待遇?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生病总是让人害怕的,如果是一种大病,那就更加不得了,需要耗费很多时间金钱,人也受罪。大病保险就是保障大病的保险,那么门诊大病有哪些?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待遇?

规定的门诊大病有恶性肿瘤(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具备申报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提出申请,领取并由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填写《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申报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盖章后,携带申报表及出院记录、病理报告单、检查化验单等相关医疗文书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手续。

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医保卡、相关病史资料及治疗方案到二级以上医院医保办填写《市本级统筹区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审批表》,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医院医保办上报医保中心审批确认后可以享受。

门诊大病定点医药机构的选择

门诊大病患者可根据本人申报病种的诊治需要和病情轻重,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一所定点医药机构。

精神病患者需定点精神专科医院;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需定点传染病医院或有传染病房的医院;肺结核病患者需在市胸科医院、市中心医院、各区(市)结核病防治机构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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