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理赔注意事项
在如今交通复杂的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大家不用担心,因为很多人都配备了汽车保险,所以大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件事就是及时报告,除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交通事故外,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和保护现场。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想顺利的获得理赔,需要提供以下的努力:(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
在确定损失时,应将未发现的车辆损失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进行第二次调查以确定损失,这个额外的损失不需要业主自己支付。如果保险事故受损或第三者财产受损,应尽量修复。在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与保险公司进行检查,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法和修理费用。如果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批准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