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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领取需要离职证明吗

来源: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 发布时间:2019-10-11 栏目:【行业动态】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很多人都想一直向着更高的目标不断努力奋斗,实现自己的梦想,跳槽就这样不断产生。离职到重新找到工作的这段时间,其实是失业的状态。那么在失业期间领取自己的失业保险,需要需要单位的离职证明呢?下面就让小编带你看一看。

一、什么是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二、领取失业保险需不需要离职证明

需要提供。

员工失业,申请失业金,需要很多条件,首先应该非本人意愿,在规定时间内,而且单位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失业金办理条件、申请程序和领取办法: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怎么办理离职证明

1、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2、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经过了小编的耐心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失业保险领取时交不交离职证明的问题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如果你想要从公司离职,那么必须开具离职证明,并提供给新公司,这样才能方便你到另一家自己心仪的公司,找到自己想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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