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事业单位职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昨日,我们从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市2957家事业单位的18.31万职工首次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至此,郑州事业单位职工如果遭遇工伤或者患职业病,也可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

据介绍,去年9月1日起,郑州市启动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新政,首次明确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截至今年7月底,郑州市事业单位参保工伤保险的共2957家,参保人数达18.31万人。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职工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根据规定,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职工正当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安全的一种重要方式,把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后,职工的正当权利才能进一步得到保证。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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