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保缴费年限与原就业地“接轨”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跨统筹地区转入哈市医保人员,在办理医保转移接续后,其在原就业(参保)地的医保实际缴费年限,视同哈市医保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缴费 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