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自今年4月起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在收缴参保单位及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8月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时,补收4至7月的缴费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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