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有哪些?有哪些材料?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和材料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北京市参保居民
北京户籍女职工,生育期间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携带《结婚证》、《医学诊断证明》、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即可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生育津贴。
2、北京外埠户籍
北京外埠户籍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携带《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婴儿出生证明》、《医学诊断证明》、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报销。
3、引流产
参保女职工引流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携带《医学诊断证明》、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婴儿出生证明》人员信息登记表、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报销。
4、外籍或港澳台
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携带《医学诊断证明》、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婴儿出生证明》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报销。
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婚证》;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3、《婴儿出生证明》;
4、《医学诊断证明》;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职工在分娩前连续缴纳满9个月即可报销生育津贴。
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一、生育假期
1、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二、生育医疗费报销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报销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和材料有哪些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