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符合哪些条件,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的条件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有哪些?这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一个问题,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其有权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7日内,代理备案。失业人员本人凭本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此外,《失业保险条例》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从你的反应来看,你在职期间,无论是单位还是你本人都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也没有办理失业登记,所以你没有可以领取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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