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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住院全额垫付报销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 发布时间:2021-05-31 栏目:【行业动态】

对于医疗保险的知识你想要了解多少呢?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学生和儿童健康保险住院全额预付报销程序的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

一、所需材料:

<P>1.住院医疗费“社会保障报告核查联合会”;

<P>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疗保险章);

4.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注:

1.异地就医的,需提供《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

2.转诊转院的,需提供《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

3.异地急症的,需提供医院级别证明,相关票据、诊断证明需加盖急诊章。

二、报销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于特殊情况未实现联网结算而发生的全额垫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参保个人将所需材料交学校、托幼机构或福利院等机构;

2.学校、托幼机构或福利院等机构负责归集,交由本区县教育局学生医保服务中心(大学交市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派驻人员,大中专、技校交本区县劳动局学生医保服务中心)粘贴、填写报表(填写津社保医支字10-2号,津社保医支字11-2号、津社保医支字17-2号表)申报至所属社保分中心或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并按医疗费明细录入支付系统。

三、办理时间工作日

四、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

五、特别提示

按照规定筹资标准参保的学生儿童待遇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度,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度相关政策予以报销。

被保险人一年内住院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开始,不再设置起付标准。按照相关的原则,结合门诊特殊病和住院启动费,实行启动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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