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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 发布时间:2021-05-31 栏目:【行业动态】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按一次或一年累计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补偿,即5001-10000元65%,10000-18000元70%。城镇合作医疗住院、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放疗、化疗年度补偿额度为11000元。

哪些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P>1、自行用药(无定点医院或无转诊单)、自行购买药品、公共医疗法规不能报销的药品、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中国农村人口占人口的很大比例,同时,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小病、大病送医院的情况尤为严重。因此,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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