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大病医疗保险包括什么病,贵港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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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您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涵盖哪些疾病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下面的介绍。贵港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包括哪些疾病?众所周知,贵港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包括各种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病、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和冠心病。以下是详细介绍。

包括的范围

疾病名称与自治区医疗保险门诊列出的21种特殊慢性病名称一致。包括以下21种类型:(1)各种恶性肿瘤—①非放、化疗②放、化疗;(2)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3)慢性肾功能不全—①非透析治疗②透析治疗;(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慢性充血性心衰;(6)慢性活动性肝炎巩固期;(7)肝硬化;(8)糖尿病;(9)冠心病;(10)精神病(限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11)结核病活动期;(12)血友病;(13)银屑病;(14)高血压病(Ⅱ期以上);(15)甲亢;(16)脑血管疾病后遗症;(17)帕金森氏综合症;(18)系统性红斑狼疮;(19)再生障碍性贫血;(20)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21)类风湿性关节炎。

不在范围内的情况

1、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5、未经批准转院或在市外就医的;

6、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住院的;

7、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不予支付的项目。

提示:贵港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包括哪些疾病?综上所述,贵港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包括各种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病、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和冠心病。此外,参保人在非定点医院就医,因交通事故、自杀、酗酒等原因而产生治疗费用等的情况均不在大病保障的范围内。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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