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报销,2019年河北廊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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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保险,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它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类别确定。河北省廊坊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小编将详细介绍河北省廊坊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廊坊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P>一、学生和儿童(报销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0万元医疗费用报销)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廊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2.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3.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廊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

1.自购药品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到境外就医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报销的情形。

7.工伤、职业病;

8.女工生育;

9.流氓斗殴;

10.酗酒致伤;

11.交通肇事;

12.他人故意伤害;

13.医疗事故;

14.美容、健康体检也都不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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