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医保住院的信息,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镇江市政府鼓励公民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的健康需要。那么镇江市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多少?很多参保人员还不太清楚,下面是对您的详细介绍。

住院医疗费报销

城乡居民:起付标准:300元

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补偿50%

2、50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补偿60%

3、10000元以上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补偿80%

4、30000元以上的部分,医疗保险基金补偿90%。

城镇职工:

超过本人年工资总额5%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1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8%;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负担2%。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城乡居民:

1、普通门诊: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40%;

2、特殊门诊: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50%;

城镇职工:

收费在300元以上(含300元)的特种检查、治疗、其费用个人负担20%(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及当年职工年工资总额5%比例自付的费用不予相抵),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80%;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和离休人员,个人负担10%,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90%。

提示:镇江医保报销多少钱?住院医疗费用中城乡居民报销标准为,3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补偿50%;50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补偿60%。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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