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办理,怎么办理养老保险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如何解决早期离开县级以上国有集体企业的养老保险问题?谁可以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你对户籍有什么要求吗?在哪里申请?处理时需要携带哪些文件?欲了解更多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的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

<P>1、因个人原因离开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连续工作年限的政策,不能作为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限。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2009年2月,佛山市颁布了《关于解决县级以上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劳社[2009]39号),明确了适用范围。即现为本市户籍、1978年6月1日至各区贯彻执行《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时,已离开原佛山市属及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的原固定职工。他们可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费最长为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一次性缴费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条件的可申领养老待遇。缴费年限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可申请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2、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受理地的问题?

答:首先申请人必须是佛山市户籍。申请人原企业属佛山市内的,到企业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申请人原企业属省内市外的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

3、如何办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

答:申请人持身份证和人事档案到所属社会保障局,最长的一次性缴费期限是社会保障局核实其在国有及以上县级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政策。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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