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制定医疗保险计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总体规划;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范围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进一步了解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指导方针。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见下文介绍。

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指南

一、参与者

1、市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

2、市区非农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

1、每人每年170元,其中个人缴费50元,财政补助120元。

2、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成年人以及孤儿,个人不缴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1、按年度缴费。每年7月1日-9月30日为缴费期。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医疗待遇享受期。

2、城镇非农民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办理参保手续,同一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年度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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