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去世医疗保险怎么办,参保人去世医疗保险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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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死后的养老保险怎么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者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被保险人在参加保险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存款应当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在领取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存款的剩余部分应当支付给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的死亡医疗保险怎么样?

被保险人死亡后,其医疗保险卡账户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根据医疗保险政策,被保险人依法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过渡性基金,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参保人死亡后,其医保待遇相应停止,但如果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的,可由单位或家属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参保人家属或单位经办人凭市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市社会医疗保险支取个人医疗账户通知单》,到协议银行办理医保卡的注销手续。

注:国家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中明确规定,如缴费人中途死亡,养老保险待遇按当地政府缴纳的扣除比例扣除部分,其余部分可退还给缴费人的继承人。医疗保险的主体是共享,个人日常享受部分在平时已交予本人按月享受,所以,在被保险人去世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政策报销,其他不管你平时交的多与少都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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