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育保险流程,报销材料有哪些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扬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的程序和材料是什么?我们一起来具体的了解一下生育待遇审批及缴费:1.生育保险待遇缴费对象:

(1)凡参加家庭保障单位的女职工,必须遵守省、市计划生育条例;

(2)参加企业生育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期间,符合省、市计划生育的规定。

(3)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省、市计划生育的;

(4)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实施计划生育的手术费用。

生育保险补偿待遇及其申领:

2、补偿对象和标准

(1)凡参加者生育保险的单位,有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缴费单位补偿。补偿标准:难产5636元,顺产4563元经批准生2胎:难产4831元,顺产3758元。女职工育待遇,由单位按省、市面上有关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男职工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可享受上述标准的50%。

(2)凡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失业后,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顺产3852元;难产4846元。准生2胎:难产4041元,顺产3047元。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扬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流程及报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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