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民医保参保,广州居民医保参保人的待遇是什么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最近推出了一些新政策,据小编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就是新政策于9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编制情况,医疗保险基金最高缴费额及相关缴费比例相应提高。住院和特殊治疗的支付标准比原标准提高5%,普通门诊(急诊)治疗的支付标准比原标准提高10%。欲了解更多广州居民的待遇,请参考以下介绍。

一、新政策

最近,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正式实施。新的医疗保险单调整后,除改变被保险人治疗起止时间外,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和相关支付比例也相应提高,为被保险人带来更多的有形利益。

现行医保政策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等多种类型。此次调整的为居民医保。根据居民医保政策调整情况,自2010年9月1日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年度”)调整为当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二、居民医保参保人的待遇:

1、政府资助标准由以前的100元/年提高为200元/年;

2、住院、门特待遇支付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3、普通门诊(急)诊待遇支付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4、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倍提高至3倍(参照2009年的90730元,2010年将提高至136080元)。

建议住院费和特殊治疗费的支付标准比原标准提高5%,一般门诊(急诊)治疗费的支付标准比原标准提高10%。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参保 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