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医疗保险新政策,2019年兰州医疗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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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医疗保险在最近做出了一些调整,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根据兰州发展的需要,调整了医疗保险的缴费限额、缴费标准和报销条件。详细介绍兰州市新的城镇医疗保险政策。

兰州镇医疗保险时间

1、兰州市新老参保居民:8月1日至11月30日,持身份证、户籍簿、1寸照片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办理相关手续。

2.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30日。

兰州城镇医疗保险支付限额调整

1.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承担35%;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兰州城镇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城镇居民(不含大中专及中小学生)每人每年缴纳标准80元;2.城市低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30元;3.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及中小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

兰州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缴费满三年后,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及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累计提高比例不得超过5%。

2.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人员,按初次参保人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执行。

3.参保居民在参保年度内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实际报销金额不到60%的情况下,按60%报销。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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