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外籍员工购买境外的意外、医疗保险等,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公司为外籍员工购买境外保险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规定如下:1、企业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保险费,凡以支付其雇员工资、薪金的名义已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均应计入该雇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未在其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而支付或负担的其中国境内工作雇员的境外保险费,原则上应计入该雇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其中确属于按照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应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障性质的费用,报经当地税务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不计入雇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3、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的各类境外保险费,均不得从该雇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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