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介绍,昆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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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中明确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自愿参加:大专院校学生、中小学生和未入学儿童,以及其他户籍为K的非就业城镇居民,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

持有云南省昆明市居留证的非执业人员和持有云南省昆明市居留证的儿童(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其他未成年人)在参保费用上完全自给自足。

促进具有适龄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就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按照规定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家庭、学校、幼儿园持参保确认通知书,自次日起至当月25日前到指定缴费地点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家庭凭缴费凭证,于15日后到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领取社会保障卡和医保证(限用于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凭银行收费凭证,于15日后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医保证,30日后领取社会保障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缴纳次年保险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缴纳当年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被保险人的支付标准和保险待遇,按照批准时的状况确定,进入医疗保险期的,不得因任何原因办理退款手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依照规定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从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应当自行终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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