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如何办理?城乡养老保险手续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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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参与到城镇养老保险中来。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如何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
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今后,无论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被保险职工都不必担心是否可以相互转换。
《暂行办法》规定,被保险人加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被保险人自己应当向受益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加入养老保险制度的书面申请。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做出说明。
其次,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最后,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注:本办法规定,城镇职工的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已经满15岁(包括延长缴费期限为15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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