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寿险五“特权”,寿险注意事项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购买人寿保险的人应该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呢?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购买人寿保险的人可以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并告诉你有五项特别权利可以行使。第一项可以申请减价付款。

  在支付期间,被保险人不想由于各种原因继续支付保险费,但仍想维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因此他可以随时随地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使用该权利。

  保险公司将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计算相应的保险金额。合同虽已减少,但仍有效。二是在保险利益的范围内,被保险人可以发生变化。只要原投保人和转投保人双方书面同意,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手续,被保险人可以取得该权利。

  如:父母給孩子投保险,后来孩子结婚了,希望自己作为自己的投保人,只要孩子和父母都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并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有这样一个案例,父亲为孩子投保,离婚后孩子判給了母亲抚养,父亲由此拒绝继续缴纳保险费,也未办理投保人转换的手续,导致保险合同失效。当孩子发生保险事故,需要理赔时,自然也未能得到赔付。

  第三项投保人可以以保单做担保,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

  投保人急需现金周转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单贷款″。不过,要受一些条件限制:保险合同必须规定是可贷款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一定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已满十八周岁,还要得到他的认可。

  第四项投保人有权随时变更受益人

  只要新的受益人在保险利益的范围之内,并且得到成年的被保险人同意,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即可办理。

  第五项可以申请保单复效

  在保险合同失效的两年之内,如果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没发生任何不良变化,投保人愿意补足应缴的保险费,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原保险合同的功效,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可复效。

  此外,在购买保险后,人们还可以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如询问保险利益、重新签发合同、改变联系方式、提高和降低保险金额、改变附加保险等。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投保 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