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项目有哪些,生育保险报销项目的标准
生育保险是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的保险,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这个项目一般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业务所发生的费用。这些项目的报销标准是什么?这里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补偿单位。补偿标准是怀孕超过7个月(包括7个月)或者早产少于7个月的女职工享有3个月的产妇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助和陪产期保健补助。对于这一方面的标准,我们需要了解的相关规定就是符合国家规定的90天以上(含90天)产假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300元的生育营养补助和700元的围产期保健补助。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不同的生育保险项目有不同的标准,我们一定要生育保险缴纳的时候了解清楚标准,所以在报销生育保险时,要准备相关材料,才能迅速得到补偿。当然,地方政策可能不同,所以报销标准也不同,具体在报销过程中应事先咨询当地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