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金均摊损失功能有何特点?
保险基金主要是由按照各类风险的出险机率和损失程度确定的保险费率所收取的保险费建立起来的。其来源、形成原则和方法都清楚地表明,保险基金是把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的总额,在有共同风险的投保人之间平均化了,使少数人的经济损失,由所有的投保人平均分担,从而使单个人难以承受的损失,变成多数人可以承担的损失,这实际上是把损失均摊给有相同风险的投保人。
需要说明的是,保险基金只有均摊损失的功能,而没有减少损失的功能。例如某城市有1 000个商人,各有10000元的货物,据统计该城市每年发生火灾的概率是0.1%。为避免因火灾而倾家荡产,这l 000个商人分别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火险,各交了10元保险费,保险公司便集中了10 000元保险基金。
年内甲商人遭遇火灾使货物全损,保险公司赔偿其10 000元。这一补偿实际上是由其余999人分摊了他的损失,这也正体现了保险的互助共济性质。可见,保险是分散风险、分担损失,体现社会经济互助共济关系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