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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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近日正式挂牌成立。
据了解,鸡西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构,是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在调解医疗纠纷过程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按照平等自愿、合法合理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在调解中充分发挥医学领域、保险行业等资源优势,遵循医疗纠纷社会调解的中立途径,来化解医患矛盾,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解决矛盾纠纷后,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根据双方当事人签定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中确定的理赔数额积极进行理赔。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法律诉讼等途径继续解决。
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我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一万元以上医疗纠纷案件的接待、咨询、受理和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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