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制度 最高奖5000元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省医保中心日前制定。市民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况,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医保违规行为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将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费用,以及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将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犯罪、故意自伤自残等所发生的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对冒用、伪造、变造、出借社会保障卡等医疗保险凭证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不制止或隐瞒不报的;参保人员将本人社会保障卡等医疗保险凭证转借他人使用或持他人社会保障卡等医疗保险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以及其他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违规结算医疗费用,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等。举报者可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陈述等方式举报。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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