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不需附加购买保险
近段时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接到部分准二手房业主咨询公积金贷款问题,有的还自称遭到中介公司和银行业务员串通欺骗。为此,昨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公积金贷款不需附加其它条件,如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包括二手房)过程中,公积金贷款不需买卖双方交任何费用(所有贷款手续费用已由管理中心支付给承办银行),但房产评估、交易和过户、抵押的税费需由买卖双方承担。
此外,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建立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所以公积金贷款不需附加其他条件,如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准购房者如发现有人强制购买这一些附加产品,应该记录好姓名、工作证编号、时间等基本要素,及时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反映,管理中心将展开调查核实,并按相应制度和约定处理。因此,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的贷款申请人只需把所购房的房屋作抵押,公积金贷款不要求也不需办理商业担保公司的贷款担保。贷款申请人需要认清这个情况,避免无谓增加贷款担保业务而招至经济损失。
为保证交易的安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建议购买二手房的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最好不要把钱交给出售方,而是把申请资料交贷款承办银行后,把首付款或买卖双方商议好的资金交银行并索要凭据,由银行代转交出售方并由银行代为办理过户和抵押手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建议,贷款申请人登录该中心的网站首页的贷款受理、办理情况栏目中查看自己的贷款办理进度,一方面可以知道承办银行和该中心的办理进度,另一方面对反映出来的各受理办理环节的时间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