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威海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保险渠道推行访后付费的制度
日前,烟台保监分局下发通知,将在烟台、威海人身险公司银行保险渠道推行“访后付费”制度。这是该局为有效治理销售误导,继建立人身险公司营销员信息评价管理系统,对营销员进行分级管理之后,出台的又一项新的措施。销售误导是困扰人身保险行业发展的一大顽疾,而银邮渠道更加集中和突出,是销售误导频发的重灾区。保监会规定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要100%电话回访,这是避免销售误导的有效要求。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一规定被打了折扣,存在达不到100%回访或回访不完整、不成功等现象,容易导致销售误导的发生。为确保100%电话回访成功,该局拟推行“访后付费”制度。“访后付费”是指人身险公司在对承保的一年期以上保单电话回访成功且投保人无疑问后,再向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支付手续费,没有电话回访成功的保单严禁支付手续费及其他相伴生的费用。为保障“访后付费”制度的顺利实行,该分局要求人身险公司及银邮类兼业代理机构要确保客户信息100%真实、完整,并明确具体要求,即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必须具备3个功能。
一是客户关键资料完整性控制功能,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关键信息资料不完整的,核心业务系统自动核保应不予通过。客户关键信息资料应至少包括:投保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联系地址、电话;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未成年被保险人除外)。
二是必须具备客户身份检验功能,确保其身份证号码符合身份证编码规则,性别、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无逻辑错误。三是必须具备客户可疑资料自动提示功能,核心业务系统应对系统中重复出现的可疑客户资料进行自动提示,生成相应问题保单清单,并在犹豫期回访前完成资料修正录入工作。可疑客户资料提示线索应至少包括“同一电话在3个不同客户资料中重复出现”。
同时,为确保电话回访100%成功,要求保险公司对新型产品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在犹豫期内完成,回访是否成功以电话回访为判断标准,电话回访时还应当通过身份证号码、生日等个人信息对接听电话者的身份进行有效甄别。另外,要实现“访后付费”,保险公司应逐单计算、计提一年期以上保险产品的手续费,并根据保单回访是否成功对支付手续费实现自动控制。保险公司还要对现行代理协议进行修订完善,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各公司的系统改造及相关准备工作通过验收后,将在7月1日起全面推行“访后付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