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
会议听取了宝丰县《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办好惠民利民实事》的经验介绍,各县(市、区)汇报了目前的工作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当前要认真贯彻人社部《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好“三个确保、两个做好”的要求,即新增试点县(市、区)和第一、二批试点县(市、区)的新增覆盖面,要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养老金2011年11月30日前发放到位,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工作,确保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入库、核对和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工作;第一、二批试点县(市、区)要做好针对农村居民的扩大参保人群和缴费续保工作,非试点县(市、区)要提前做好2012年开展试点的准备工作。
据介绍,自2009年11月第一批试点启动至今年6月底,我市鲁山、宝丰、郏县、叶县、汝州等已有5个县(市)先后被纳入国家试点范围,试点地区覆盖农村居民,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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