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二OO三年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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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二OO三年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