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再次做出调整
近日,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201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572元,在确定2013年统筹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各类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对符合《关于解决停产困难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日政发〔2010〕63号)规定的在职职工,2013年缴费标准为按单建统筹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为1277元,其中财政承担383元,个人承担894元;按统筹结合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2515元,其中财政承担587元、个人承担1928元。2013年度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9元。统筹年度自2013年6月起至2014年5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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