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失业保险金再次提高标准最大增幅额度为105元/月
为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要求,荆门市已于9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9月份未按新标准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已于10月差额补发。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后,我市市区、钟祥市、京山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630元/月提高至714元/月,增加84元。沙洋县由525元/月提高至630元/月,增加105元。
近年来,荆门市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做强基金保障能力,效果明显。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荆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7.94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55亿元;1月至10月全市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0192人次,共计1287.63万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99.78万元,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今后,荆门市将在《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基本框架下,进一步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完善失业保险服务等举措,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作用,使群众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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