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市卫生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沪财社〔2013〕4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限延长至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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