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通渭县85名被征地农民通过审核有了基本养老保险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通渭县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09〕41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通过国土资源部门对被征地农民征地项目、涉及人数、补偿标准、征地面积、费用筹集方式等进行征前告知、听证,农业部门对征地农民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界定、核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障费用审核和具体经办的相关程序,目前已为85名符合政策的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共征缴养老保险费263万元,其中政府补贴175万元,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88万元;参保的85名被征地农民中有36名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从8月份开始按月领到了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达494.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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