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马鞍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农民个人自愿缴费、村乡(镇)补助、县(区)政府补贴的原则,建立个人账户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对象为男16周岁至60周岁、女16周岁至55周岁的马鞍山市农业户口人员,以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专业渔民。
对于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5周岁及其以上年龄的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含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被征地农民)实行老年津贴制度。参保农民在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养老金补贴两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总额除以120,养老金补贴标准为50元(当涂县为30元)。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条件者,市区每人每月发放50元老年津贴(当涂县为30元),并适当一次性缴纳一定费用。至今年5月底,马鞍山市共有8.39万农民参加了新农保,新农保在马鞍山市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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