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全面解读
《通知》中对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人员进行了明确,凡是具有我省户籍,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参保。 可进行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共有四类,分别为:1.1998年9月30日以前曾在我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2.2007年12月31日以前,我省地方政府各级机关、乡镇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的编制外人员。3.2012年7月1日前退出现役未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复员退伍军人。4. 因各种原因离开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中央在黔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原编制内人员。 据了解,贵阳市本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参保手续。本省其他地州市户籍人员,长期在贵阳市居住的,可到居住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参保手续。具有本省户籍,在贵阳市已参保人员,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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