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如今,宁波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存在。针对这一问题,宁波市政府大力实施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根据政策规定,宁波大病医疗保险在市区最高可补偿50万元,而且为了给参保居民提供保障,政府还将15种特殊药品纳入支付范围之中。 市区统筹范围最高补偿50万元 宁波大病保险分为市区、余姚、慈溪、奉化、宁海和象山6个统筹地区。其中市区统筹范围内的最高补偿限额为50万元,各地的支付限额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今后,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和支付标准还将进行调整。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以往居保和新农合没有大病保险,新政策实施后,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待遇直接提高了,这将直接减轻大病家庭的负担。” 宁波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15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目前,宁波市将15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它们多数为用于胃癌、乳腺癌、白血病等大病重病治疗药品,分别是: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ATG- Fresenius S(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赫赛汀、诺其、美罗华、类克、福斯利诺(碳酸镧)、泰欣生、索马杜林、复泰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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