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买保险最易被“忽悠”
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太平洋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将重点放在为太平洋保险行业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建立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认证体系,这也反映了国际保险行业的发展趋势:职业教育的开展得到政府或监管机构的介入并以更科学系统化的方式开展。 历史上,在西方国家和西方经济体中,专业标准和资质的建立以及教育课程项目的设立由专业机构、协会负责。 至20世纪中叶,提供保险教育课程和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少之甚少。 由于大多数国家在正式教育系统中缺乏此类课程设置,专业协会则扛起责任,设立并提供专业课程,满足各行业的职业需求与标准。从很大程度上来讲,目前许多国家中仍是维持这样的状态。上世纪末,澳大利亚在职业标准与认证方面率先采取了更为系统、科学、全国性的开展模式。澳大利亚引导的职业教育发展趋势不久便得到英美等国的跟随,而现在也已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开来。 这一改革举措的背后动力是为了确定各行业及绝大多数职业(从保险到风险管理、从工程师到会计师、从护士到老师等等)的从业规范和标准,以此为基础而建立有效作业所需的专业资质,并将此记录在案、编制成法规。这一点与今日中国保监会的意图相似。 在此大背景下,专业资质是指专业从业能力与行为标准的相融合。 专业能力指的是完成某一专业任务所应具备的技术与知识。以保险行业为例,评估某一风险或处理某项保险索赔就涉及到专业资质问题。 行为标准是指从家庭、学校、生活中所学到的通用的知识与技能,比如读写、计算、解决问题、社交、人际沟通能力。 为了完成这一庞大的任务,澳大利亚教育部要求专业协会及各行业代表团体开展调研,为各行业设定能力素质框架和相关教育学历证书要求。而这些规定组成了现在的澳大利亚证书与培训框架(以下简称“AQTF”)。 作为澳大利亚保险行业的专业协会,澳大利亚新西兰保险与金融学会(以下简称“澳新学会”)主持了这项保险业调研与顾问工作,组织保险公司、资深从业专家,为保险行业制定了能力素质框架与从业资格要求,内容涉及: 1.发现并确定: 行业核心岗位小组(如核保、核赔、销售与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 岗位级别(如行政、专家、中层管理、部门管理等)。 2.为各级别的核心岗位小组中的各个岗位撰写通用的岗位说明。 3.利用岗位说明识别并确定胜任该岗位所需的主要技术和行为标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工作并不是由高等院校的学术专家进行的,而是由保险业内资深的专业从业人员(其中包括高管、资深管理人员、技术专家、行政营运专员等)配合教育专家一起开展的。这么做是为了确保产出结果能更注重实际运用,而非理论原理,这也为开发与之相匹配的认证课程打下基础。 能力素质框架项目的一个重大成果是:对于如何更有效率地从事某一项保险业内核心工作,从该项工作所需的技术能力资质、行为标准和所要具备的从业资格与证书的角度来说,澳大利亚首次有了一套全国性的、全面的、完整记录的框架体系。 好处及应用 该框架有多种应用与好处: 1.是专业资格证书的基础,而这些证书得到澳大利亚乃至世界各地的政府机构、行业监管机构、雇主公司的认可。 2.为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了清晰明了的学习目标、成果和衡量准则——即一套标准化的教育大纲,由此展开教学项目、教学评估测试、认证考试。是讲师与培训师的指导性纲要。 3.为教育培训部门的管理人员检测新员工能力、评估现有员工绩效提供了很好的工具,并可以此为依据发现个人的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4.为员工个人认识自身知识、能力、潜在培训需要提供自测工具。 5.利用此“框架”制定司内学习项目和专业发展课程的公司(不论是由司内培训部门开发,或是通过外部培训机构开展)都能确定公司员工具备或将会具备高效、高质完成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标准维护 “能力素质框架”本身并不能确保在此框架下的所有培训课程的质量,也无法保证所有“授证”都符合“框架”中所罗列的标准。 在澳大利亚,只有“注册培训机构”(以下简称“RTO”)可以根据AQTF提供培训并颁发证书。要成为一个RTO机构,各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公立学校与大专院校、专业协会,以及一些大型公司所有的“大学”和“学院”)必须符合政府的质量、绩效标准与规章制度,并得到政府认证许可。 上述要求涵盖的内容包括:教材、课程质量——课程与教材是否容纳了大纲上要求的所有内容,内容是否具针对性且与时俱进;学习评估和考试——学习过程中是否有考试评估环节,考试内容是否涵盖了所有知识点;讲师/培训师资质——讲师是否有相关证书和教学经验;学生服务和支持——教学机构是否设有学生服务处并提供高质量的学生支持服务;管理、资源和行政——教学机构是否配备合格、有经验的员工及教学设施与资源,是否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