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出台
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养老保险费用。此次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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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养老保险费用。此次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