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暂行)
为维护城镇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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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城镇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