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业乔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保监中介〔2012〕1012号沈阳业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辽宁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新龙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信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业乔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业乔新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业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你们提交的辽宁业乔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批准设立辽宁业乔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沈阳业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50万元,出资比例为45%;辽宁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新龙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信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业乔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业乔新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各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10%;沈阳业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5%。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四、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53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二)代理收取保险费;(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六、核准王晓参的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洪静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到辽宁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汽车保险 汽车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