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加设备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一)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二)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根据新增加设备的实际价值确定。
(三)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率以本条款所对应的主险条款的规定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保险所指的新增加设备,是指保险车辆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投保时,应列明车上新增加设备明细表及价格。
(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新增加设备单独损毁,如被盗窃、丢失、故障、老化、被破坏等,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实际价值是指在投保时新增加设备的市场价格,保险金额在实际价值内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确定。
(4)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
(5)办理本保险时,应列明车上新增加设备明细表及价格。未列明的新增加设备,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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