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开着车看了一眼手机 造成损失近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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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开车的时候看了一眼手机,给我造成了近3万元的损失 最近几天,长春市民李先生很上火,开车途中把前车追尾了,不但撞坏了对方的车,也导致自己的车严重受损。
这件事还要从五天前说起,1月13日下午2点多,李先生驾驶着自己刚买一年多的爱车去亲戚家串门, 车行到新民大街和隆礼路交会附近的时候,我手机响了,我就看了一眼手机,结果前方变灯了,前车刹车我没看见,一下子就追上了。
李先生说,下车一看,自己爱车的机器盖变形了,前大灯和保险杠也都下来了,对方是一辆SUV轿车,后保险杠也被撞下来了。 这一周我都在忙乎这事,我修车花了两万七,对方修车花了三千多,我这一眼手机 看 进去了三万多啊。 李先生说,虽然自己的爱车上了保险,但他也觉得非常自责。 这几天都没有车用,特别不方便,而且我明知道行车过程中不应该看手机,还明知故犯。
新文化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部123号令对于开车打手机有了明确的记分规定,驾驶人除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外,并记2分。
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建议司机朋友们,开车时绝对不要接打手机,即便使用了蓝牙耳机,但在开车过程中打电话还是会造成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事故概率也相对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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