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的各种注意事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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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险容易,拿赔偿难。这是不少车险投保人内心最清楚的声音。因为保险合同细节的复杂性,投保人很难做到对细节都了如指掌,但是这些细节恰好会成为具体理赔中的纠纷。小编下面就总结了常见的车险纠纷,希望可以给需要车险投保的人一些建议。 在一些情况下,投保人按照新车价格投保却但是按照旧车价格赔偿。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折旧率计算方法,事故发生时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却只有3.2万元,所需要的修理费为7.4万元,保险公司推定是车辆全损,但是只同意按照事发时车辆的实际价值3.2万元进行赔付。因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金额只可以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来购置价计,或者按投保时车辆的折旧价计,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任意一种计价方式。但是保险合同同样会规定车辆的折旧方法,出险时保险车辆的修复费用已经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因此,保险公司推定全损是有根据的。虽然车辆是按16万元的新车价投保,但事发时车辆实际价值为3.2万元,保险法禁止财产保险投保人获得超出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利益,所以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损3.2万元。 在一些车主无责任的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并不会赔偿车主损失。这类事故在车险的赔偿中屡见不鲜,由于车主损失由第三人造成,所以应由第三人赔偿,而非投保的保险公司。但是实际情况中经常遇到车主找不到肇事方,或者肇事方无力赔偿时,车主的损失就只能自行承担。太平洋保险作为同时跻身《财富》、《金融时报》、《福布斯》这“三大权威排行榜”的中国企业,保险,是一家大公司的承诺。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欢迎您的光临www.cpi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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