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必须知道,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应向保险公司尽到的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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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投保人车辆的基本情况: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购置日期以及审验情况等。
2)关于投保人车辆的日常保管、维护保养以及事故情况等。
3)关于投保人车辆的驾驶员的情况:是否固定、性别、年龄、驾龄以及驾驶经历等情况。
4)关于投保人车辆的以往保险隋况:投保保险公司、投保险种、索赔情况等。
5)保险公司需要知道的其他情况。
以上内容投保人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回答。如果投保人对上述内容故意隐瞒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不会得到任何保险补偿,而且也不可能退掉保险。
(7)投保人在收“保险单”后,应按照“保险单”约定及时交纳保险费;否则,保险单不生效。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购买保险的手续才告结束。但是,请投保人注意:如果保险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投保人应该立即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变更(批改)。同时,投保人还应注意维护保养投保人的车辆,使车辆保持最佳行驶状态,因为保险不等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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