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再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再保险业务同样通过订立再保险合同进行。再保险合同又称分保合同,是分出人和分入人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再保险合同是独立的合同,但又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具有普遍意义的保险基本原则,也适用于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
(1)按再保险的方式分为比例再保险合同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前者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的再保险合同;后者是以赔款金额为基础的再保险合同。这两类的划分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客观需要,适应不同要求而产生的,每一类型又可分为不同的几种方式。
(2)按不同的分保安排可以分为临时再保险合同、合同再保险合同和预约再保险合同。临时再保险合同是分出人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分入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笔成交的分保合同。对于临时再保险的业务,分入人没有义务一定接受,临时再保险合同是再保险合同发展的早期形式,但现在仍然采用。合同再保险合同是由分出人和分入人以预先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宗或一类业务进行约定。对于合同分保业务,分出人和分入人都没有选择余地,分出人必须分出,分入人必须接受。预约再保险合同是介于合同再保险合同和临时再保险合同之间的一种再保险合同。对于合同中规定的业务,分出人有权选择是否分出,但一旦分出,分入人必须接受,即预约再保险对分出入有临时再保险合同的性质,对分入人有合同再保险合同的性质。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